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精神要求,依据玩家时代招商的实际情况,为充分发挥各系(教研室)在组织教学、研究方面的核心作用,提高基础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,实现教学的全过程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 教师要积极参加校、院、系安排的政治学习,树立为教学服务、对学生负责的思想观念,大力提倡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。
2. 教师在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的同时,要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工作,不断进行教学改革。
3. 教师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。
4. 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,认真规范填写教学材料,认真备课、写好教案、做好课件,经系(教研室)、学院、学校检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教学。
5. 系(教研室)要定期通过集体备课、互相听课、交流学习、等方式,交流教学经验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
6. 教师要积极参加学院、学校、系(教研室)组织的教学能力与技能比赛,积极参加教学能力与技能培训交流。
7. 教师要遵纪守法,为人师表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按时上课、下课,不得无故迟到、提前下课、缺课,严格执行学校的调停课制度,维护教学秩序。
8. 教师要举止文明、语言规范、仪容端庄,严格课堂教学纪律,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。
9. 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进度安排,认真做好课程的考试的命题、阅卷、试卷材料装订、存档工作,及时上报成绩,并填写试卷分析与课程总结。
10. 教师要认真做好实训、实习的准备、指导工作,着力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、创新精神和工程实践能力。
11. 教师要遵守学校的监考安排,遵守学校监考制度,规范监考工作,公正监考,不得私自更换监考任务。
12. 教师要认真为学生答疑、辅导,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的作业、实习报告、考试成绩。
13. 教师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,刻苦钻研业务和技术,勇于创新,积极开展科研活动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。
14. 教师间要增强团结,相互尊重,互相学习,取长补短,构建教学、学术团队和梯队。
15. 鼓励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和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,鼓励教师到其他科研院所进修或到企业交流工作。
16. 积极投身系(教研室)的规范建设,做好资料的整理、分类、存档等工作。
17. 积极投身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,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,爱护公共财物,做好防水、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18.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实施。